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主要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的人員。由于他們處在新老兩種退休制度的銜接過渡期,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新老兩種辦法進行對比計算,因此被大家稱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所以2014年10月1日就成了養老保險改革發展史上最重要的時間分界線。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辦理退休的工作人員,屬于退休老人,其標志是退休金是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領取的是退休金;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之間辦理退休的人,由于養老金計算是按照新老兩種辦法對比計算,被稱為退休中人,2024年9月以后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全部按照新辦法計算,屬于退休新人。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既是一個時間的概念,也是一個過渡期的概念。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施的過程中,部分人員害怕因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導致自己的養老金會低于改革前的水平,為了確保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對于處于過渡期的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計算采取雙保險的辦法,這種雙保險的原則就是保低限高。
所謂的保低,就是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如果低于老辦法計算的,按照老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也就是確保養老金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讓這部分人吃上定心丸,增強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信心;所謂的限高,就是要確保養老金的增長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區間之內,不至于導致養老金增幅的大起大落。
從養老金計算的角度來分析,就是按照新辦法計算的結果高于老辦法計算的,按照新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但對于高出老辦法計算的部分,要按照10年過渡期的比例來計發,這種按比例增加的方式,也是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新人的養老金水平不會出現大起大落,以達到實現平穩過渡的目的。
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主要包含了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個部分就本人的基本工資按比例計算的部分,以本人退休時當月的工資作為基數,按照工齡的比例計發,大多數人計發的比例為90%;第二個部分就是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根據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增發的退休費;第三個部分就是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等,以上這三個部分的總和就是老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包括了兩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余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綜合計算,包括了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第二個部分就是職業年金。職業年金來源包含了三個部分。一是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的職業年金,總的計入比例為12%;二是職業年金產生的利率收益或是投資收益;三是過去各地實行養老保險試點時繳納的養老保險,部分地區是采取劃入職業年金賬戶的方式。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除了基本養老金部分以外還有職業年金,這兩個部分的總和就是每月計發的養老金。但要和老辦法進行對比,每月高出老辦法的部分,不是100%發給退休中人,而是按照10年過渡期的比例計發的。
例如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是6000元,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是7000元,職業年金是300元,那么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就是7300元,比老辦法計算的每月高出1300元。假如是在2022年辦理退休的,2022年已經是10年過渡期的第八年,計發比例為80%,高出部分每月就要計發1040元,每月實際發放的養老金為7040元,這7040元的養老金中,就包含了300元的職業年金在內。
綜上所述,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決定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包括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兩個部分,在辦理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算中,也包含了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個部分,職業年金已成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在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中,必須要包含職業年金。
本文標題:為什么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職業年金要納入新辦法計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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